国家能源局:拟规定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1年06月22日 17:24 作者:刘杨
2021-06-22 17:24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刘杨

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责任编辑:刘澄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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