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涨价推高储能成本政策支持信号加强
来源: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2年03月08日 17:09 作者:张金梦
2022-03-08 17:09 来源: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金梦

2月28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强化资源保障,着眼于满足动力电池等生产需要,适度加快国内锂、镍等资源的开发进度,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月28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强化资源保障,着眼于满足动力电池等生产需要,适度加快国内锂、镍等资源的开发进度,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支持高效拆解、再生利用等技术攻关,不断提高回收比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今年以来,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已经多次提及动力电池回收。动力电池退役回收潮来临之际,对于动力电池及相关金属材料的回收,政策支持的信号正在不断加强。

利好政策频发

2月10日,工信部、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着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铜、铝、锌、镍、钴、锂等战略性金属废碎料的高效再生利用。

此外,《实施方案》还针对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单独作出指导说明。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动力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

1月1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司长王卫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据王卫明介绍,工信部已在京津冀等17个地区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深化跨区域合作与产业链协同,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广应用退役电池柔性拆解等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制定发布了一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截至2021年12月底,173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回收服务网点10127个,培育的45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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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澄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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