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到,加强能源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推进能源供需分析体系建设,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健全能源数据信息报送机制。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提到,加强能源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推进能源供需分析体系建设,强化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判,健全能源数据信息报送机制。组织分省区滚动开展月度、季度能源需求预测,可能出现时段性、区域性供需紧张的地区,要从资源落实、基础设施布局、新建产能等方面提前谋划应对措施,保障能源稳定供应,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
【责任编辑:雷欣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