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金梦
今年3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计划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30个近零碳排放园区、工业企业、公共机构、景区,不少于30个近零碳排放社区,实现区(市)县全覆盖。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是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低碳省份试点、积极探索近零碳排放发展模式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设50个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以来,我国各地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便大规模展开。
目前,我国已有厦门市东坪山片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武汉中法生态示范城等已开展的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为其他地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提升低碳发展水平积累了有益经验。有专家表示,完成50个示范工程的目标不算难事,但当前近零碳排放区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体系,发展仍存“误区”。
降碳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措施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实现该区域内碳排放快速降低并逐步趋近零的综合性示范工程。其中包含园区、工业区、社区等多种试点区域。
“实际上,所谓近零碳排放区并不是指严格要求实现近零碳排放或零碳排放, 一些建筑区、工业区、城市密度较大的园区实现零碳排放难度非常大,所以近零碳排放区常以区域内能耗下降或碳排放量稳步下降为目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市政院副总工程师魏保军说。
“预将阅读全文,请订阅《能源高质量发展》杂志,订阅电话15910626987”
【责任编辑:刘澄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