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没4424万元!辽宁能源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连续两年越界采矿

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辽宁能源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越界采矿被罚没4424万元

辽宁能源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辽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查,沈焦股份西马煤矿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在未取得变更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建设北翼充填采区1203工作面,开采煤矿资源27.7539万吨,获取净利润34033796.04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的规定,构成越界采矿。

对此,辽阳市自然资源局责令沈焦股份西马煤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对沈焦股份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033796.04元;罚款10210138.812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44243934.852元,上缴国库。

辽宁能源表示,沈焦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914532149.93元、6619126721.45元、5596133535.4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622270.92元、194747216.19元、23877265.56元。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43934.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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