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众安”的人来“续保”,办了才发现不是车险是“车服”?!
来源:海报新闻 2025年06月28日 23:23
2025-06-28 23:23 来源:海报新闻

“车服”和“车险”、“保障单”和“保险单”,虽都是一字之差,然而对于车主来说,却有天壤之别,近期,不断有车主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本想为爱车入保险,但遭遇车服企业诱骗,得到的却是一张保障单。

“车服”和“车险”、“保障单”和“保险单”,虽都是一字之差,然而对于车主来说,却有天壤之别。近期,不断有车主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本想为爱车入保险,但遭遇车服企业诱骗,得到的却是一张保障单。

“车服”非“车险” “保障单”非“保险单”

近日,江苏盐城吴英(化名)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她遇到了车辆保险业的“李鬼”。

吴女士说:“有自称‘众安’的销售人员联系我们‘续保’,而且能说出我们的基本信息。”信息很准确,她就信了,价格比其他家更划算,便买了。可等拿到“保单”发给家人后,才得知这并不是一份标准的“车保”。

“我们在网上查询了一下才发现,很多人被‘众安’骗了。他们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吴英气愤道,这家众安易行汽车服务公司是没有保险资质的。她仔细查看该公司出具的单据,是“保障单”而不是保险单。

公司给吴女士出具的所谓保险单,原来是“机动车商业安全保障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吴英找到销售人员要求“退保”退款,工作人员却表示要收取40%的手续费、服务费。“明知道我们要买的是保险,都是他们诱导欺骗我们上当的。”

随后记者致电这家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都是做“服务统筹”的,有可能是销售人员表述出了问题。负责人也表示,经查询,吴女士的服务全额退款。随后,吴女士收到了剩余退款。

骗局频发 上当车主并非小众

吴女士被全额退款了,她是幸运的,但与她遭遇相同的人,可并不是个例。宿迁的张先生也遭遇了“车保骗局”。张先生经众安无忧(某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推荐,一直认为自己购买了车辆商业险,但经人提醒再查询,发现该企业根本无法提供车辆商业险,而是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一旦车辆“出险”,须去企业指定地方维修。退保时,该企业拒绝全额退款。

车主要求4S店维修,销售极力劝阻(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企业无法全额退款,其收费总额与保险公司差距较大(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2021年,淮安发生一起货车撞电动车的事故,其中货车车主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另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类似“众安车服”业务)购买了第三者责任统筹服务。当该汽车服务公司需在第三者责任统筹限额内赔偿100万元时,汽车服务公司名下却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截至2024年2月,该公司在全国涉及700余个诉讼,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0余次,并没有赔偿能力。

近期,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也收到了多地与众安车服企业相关的投诉。

内蒙古的黄先生,被自称是平安旗下众安保险的众安河北车服企业销售人员联系“续保”,付款后发现所谓“保单”没有保险字样,而是服务类合同,要求退款却被销售拉黑。

河南的袁女士则是被“低价车险”诱骗投保,出险时却遭遇理赔推诿、客服失联、企业经营状态为注销等多种问题。央广网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家众安海南车服企业并未在注册地址办公。当地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证实,目前该企业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低价诱惑 “统筹服务”与车险内容迥然不同

记者调查发现,如众安车服一样的企业,在诱导车主购买所谓保险时,大部分是以低价诱惑达成目的。他们所谓“保险报价”,大部分比正常保险价格低1000多元,甚至有的低2000多元,但“车服”和“车险”、“保障单”和“保险单”,一字之差,服务内容却迥然不同。

记者致电众安保险公司,其客服人员表示,众安保险公司名称带有“保险”两个字,这是与“众安车服”公司最大的区别,而且,针对“车服”公司,他们发布过风险提示。

“众安车服”公司的业务,不仅与众安保险并无关联,而且车服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不含保险业务内容。

车辆保险业务内容众所周知,那众多汽车服务公司提供的“统筹服务”到底是什么内容呢?

一位金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汽车服务公司提供的第三者责任统筹服务,实质上是运输企业之间的“行业互助协议”,目的是提高运输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并不是真正的保险业务,他们更无法为车主办理必要的交强险。

交通安全服务电子合同非保险(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一些汽车服务公司利用车主贪便宜的心理,以“保费是商业险的一半”诱导司机。一些公司则利用普通市民对车辆保险不了解,以“续保”等说辞混淆视听,不如实介绍统筹服务内容。更多的公司以低价吸引用户,收取费用后卷款跑路。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较大,且此类“伪保险”“类保险”公司多为跨区域企业,给车主们维权增加了难度。

谁都管不了 监管成真空 期待国家明确责任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严格,统筹公司、汽车服务公司设立门槛低。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互助性服务,销售人员冒充车险销售“统筹服务”的不诚实行为,又该由谁来监管呢?

江苏一位受骗车主告诉记者,他遇到的那家众安汽车服务公司,注册地不在江苏省。当他向这家汽车服务公司注册地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时,工作人员表示,“非法卖保险不归我们管。”工作人员还说:“无证无照是许可部门管的事,我们不是保险的许可部门。”

既然汽车服务公司提供的是和交通相关的服务,交通部门是不是有管辖权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表示,此类现象的主管部门并非交通部门,建议咨询金融监管部门。而金融保险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汽车服务公司不是保险公司,属地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管理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并不能对该类车服企业直接管理。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该类案件,当事法官认为,车辆统筹通常是指互助统筹组织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车辆提供风险保障。显然,与保险产品相比,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所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

在这类案件中,如何认定交通安全统筹公司及统筹合同的性质,审判实践中各地对涉交通安全统筹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同意见。记者查询到,2004年云南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就交通安全责任统筹能否视同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向国家相关部门请示。同年,该部门回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且国务院正在制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在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答复分析,国家相关部门认为,交通安全统筹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本质区别。

但车主对二者分辨不清的情况,却一直在持续,记者了解到,直到2024年12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提示中,仍在强调:近期,多地投诉反映,社会上一些非保险公司销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产品及开展类似业务。“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护。“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大。

某车服企业表示企业不归属金融监督部门管理,归交通部门管理(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金融行业专家表示,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产品的命名是有要求的,都是标准用词。比如,人身保险的保险产品命名是:公司名称+吉祥喜庆用语+产品种类。财产保险如车险中,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用词都是非常规范的。消费者屡屡上当,与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识不足有关,但骗局还一直能上演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的空白、处置职责的不明以及罚则的不清。

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车服企业冒充保险销售“统筹服务”行为,应尽快明确由哪个部门监管,同时明确处置此类违法销售行为的适用法律,以防投诉车主被“踢皮球”,同时,也防止责任部门在处置此类事件时无法可依。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车主购买保险应选择正规保险公司,不要因贪便宜而上当。同时,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理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能以安全统筹替代正规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造成后续理赔不成、维权困难的局面。


【责任编辑:李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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