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湖南院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来源:中国能源网 2020年09月14日 16:39 作者:佚名
2020-09-14 16:39 来源:中国能源网 作者:佚名

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紧密结合。湖南院深入学习国企改革。湖南院清晰梳理改革利益相关方。

一、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情况

自2018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以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协同的外部投资者,着力实施员工持股绑定核心骨干人才,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紧密结合,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向好发展。

改革伊始,湖南院深入学习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体系,多方调研吸收混改成功经验,结合企业实际研判引入投资者类型,最终确定了高质量引资原则,即高度契合湖南院发展战略,能与企业形成协同效应,在资金、资源、资质等方面优势互补,不考虑单纯财务投资人。展现引资诚意,双管齐下增强意向投资方入股信心,即释放40%的股权给外部投资者,让其在公司治理中“说的上话”;通过员工持股26%股权,将带头人、核心骨干和企业深度绑定,实现企业劳动者和所有者相统一。经过与百余家意向投资方密集洽谈、现场考察,从省内、国内、国际三个发展维度综合考量战略协同、资源优势、资金实力等合作要素,遴选出四家高质量战略投资者并通过公开产权交易市场成功引入。        引资后股权结构调整为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持股34%,湘投控股持股15%,三峡资本持股10%,中天科技持股10%,华汇集团持股5%,员工持股平台持股26%。在疫情期现金流普遍趋紧的情况下,4家战略投资者按照增资协议全部于2020年3月31日前注资到位,展示了和湖南院共进共赢的信心。

2020年6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暨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2020年6月24日,湖南院完成混改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引资后,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湖南院以完善治理为牵引,建立健全以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治理主体的“四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规范制定公司章程和“四会一层”议事规则,明晰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 湖南院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在“能上能下、能多能少、能进能出”方面动真格,加大力度探索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和建议

一是改革要进行科学谋划。国企改革是系统工程、复杂工程,高标准高质量的谋篇布局是顺利推进改革的基石。湖南院广泛学习并深入借鉴成功混改经验,充分解读并用足用好国企改革政策,精准确立以增资扩股引入战投和员工持股的混改模式。

二是改革要做好组织保障。一要成立改革专项工作组。二要发挥民主决策的集体智慧。三要发挥外部咨询机构的支撑作用。

三是改革要做好协同工作。改革事项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湖南院清晰梳理改革利益相关方,其中包括上级集团涉改革部门、政府主管改革部门、战投方、交易机构、咨询机构、税务部门、银行信贷、改革成功企业等。

四是改革要发挥好企业家作用。改革的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很多时候要求真碰硬,要主动去啃“硬骨头”。如果企业没有一个具有强大内心、敢于担当、善于创新的带头人和主心骨,带领大家攻坚克难,改革很可能半途而废或者效果大打折扣。

五是改革要严守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底线。湖南院在改革中时刻紧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根弦,切实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做到涉改革事项全部记录留痕,所有程序有法有规可依,保证决策、审计、评估等流程全部到位,不留瑕疵,同时对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稿)


【责任编辑:刘澄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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