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改委下发《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下发《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严禁商业综合体等供电主体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通知要求,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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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澄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