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小水电站,全部进行重新评估,并按方案提出的三类处置意见实施整改。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小水电站,全部进行重新评估,并按方案提出的三类处置意见实施整改。今后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项目,在清理整改任务完成之前原则上不得审批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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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澄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