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业碳汇,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2年02月14日 17:32 作者:熊杰
2022-02-14 17:32 来源: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熊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做出的重大决策。我国森林覆盖区域主要在农村,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把林业碳汇交易作为落实中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能够同时驱动城镇工业、第三产业减排和乡村振兴低碳化发展,将农村地区的林业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有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这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又一生动实践,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碳汇基本情况和项目开发介绍

碳排放交易是基于市场化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以碳价为信号,鼓励和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林业碳汇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造林、再造林、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具体的方法学测算量化形成减排量交易指标,结合碳汇交易的过程及活动机制。产生碳排放的工厂可以利用林业碳汇减排量抵消其碳排放,林业业主可通过出售减排量指标获取经济效益。

2013年,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福建试点推行了地方碳交易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企业。截至2021年上半年,总成交量达4.8亿吨,成交额达114亿元。2021年7月16日,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首批覆盖了全国2162家发电设施,碳市场规模超过40亿吨,是目前全球最大碳交易体系。当下,我国的林业碳汇项目是核证减排交易项目的一种,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中国核证减排机制(CCER)下的林业碳汇项目,包括广东林业普惠制核证减排项目(PHCER)、北京林业核证减排项目(BCER)和福建林业核减排项目(FFCER)等;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林业碳汇项目;三是其他自愿类项目包括林业愿碳减排标准(VCS)项目、非省级林业PHCER项目、贵州单株碳汇扶贫项目等。在此,笔者以使用最普遍的核证减排机制为例。CCER项目开发流程为: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完成项目设计,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完成项目审定,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完成项目注册,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实施,提供项目监测报告,再由审定核证机构核证后报请国家主管部门签发减排量,最后由项目业主和交易机构完成项目减排量交易,开发周期一般需要10个月以上。PHCER项目开发流程为: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完成项目识别、资料收集和项目申请,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完成项目首次减排量核证,再由项目地级市审核后报请省级审核并签发减排量,最后由项目业主和交易机构完成项目减排量交易,开发周期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

常见的项目类型有碳汇造/(再造)林、森/竹林经营、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每亩林地每年产生的林业碳汇减排量一般在0.2—1吨。所有类型的项目开发都需要满足一定的适用条件,并向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以PHCER森林经营项目为例,开发条件为:林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具有林权证,林地所在地区为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地区中由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发展区域或者省定贫困村或者广东省重点苏区和民族地区,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二类调查数据基础,且不适用于竹林和灌木林以及以生产薪碳等生物质燃料为主的林地;至少需要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申请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林业碳汇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县(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项目地块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林权证、不动产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单位证件,核算周期内林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委托协议、减排量收益分配协议等。

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在不影响正常林木产品收益的情况下,还可新增一份碳汇收益,为广大林区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农村林区带来稳定收益,一定程度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收益慢的问题。2018年,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达成了一笔来自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坝仔镇上洞村,集体林地共计9.55万吨的省级碳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上洞村由此获得了155.8万元收入,全体村民每年人均增收300多元,村集体增收46.7万元。而此前,村集体收入仅为4万元。村集体收入的大幅增加,增强了村委为村民开展更多公益项目和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了村民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即保护了绿水青山,又切实有效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林业碳汇助力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

我国各试点碳市场经过多年实践与探索,逐步形成并构建了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价格机制。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虽然试点地区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和碳排放水平设置了不同的配额总量,但大多存在年度成交总量占比不高的现象,间接导致林业碳汇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村营林主体的观念滞后、专业能力欠缺。农村营林主体关于林业碳汇缺乏正确科学的了解,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足,忽略了树木在生长过程中所产生的林业碳汇价值。同时,在农村营林主体当中缺乏具备开发林业碳汇交易相应专业能力的人才储备。

二是与乡村振兴政策配套的林业碳汇措施不够完善。我国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大多以推动林业碳汇进入碳排放权市场为主,具体和乡村振兴的配套文件措施并未出台。

三是农村林业设施普遍较为薄弱。林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护林员配置不合理、护林设备不完善等原因,易导致林业碳汇项目发展缺乏长期保障。

四是运营渠道还未畅通。农村地区没有完整的土地管理制度,加之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容易造成农村内部、村与村之间林地产权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生态公益林的树种更换难度大,生长期间周期长,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

五是稳定的林业碳汇市场预期暂未形成。我国涵盖近期、中期以及远期的详细减排目标和发展路线图暂不清晰,没有形成稳定、清晰、合理的林业碳价信号,无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

六是林业碳汇参与主体不够多元。要扩大林业碳汇市场规模、提高流动性,仅仅依靠控排企业的履约需求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引入和培育机构投资者。

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发展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的宣传指导。加大林业碳汇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干部和村民对林业碳汇的认知度,鼓励和支持村民参与植树造林、养林护林。鼓励高校探索开设林业碳汇等相关课程和培训,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二是探索完善林业碳汇交易体系。统筹协调林业碳汇与乡村振兴的参与途径、管理模式及技术支撑方案。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汇计量和监测标准,打通林业碳汇自由交易的通道。

三是完善林业碳汇收益使用办法。加大对乡村振兴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经费投入,加强对护林人员的培训,并为护林员提供工作保障。

四是创新开发模式。探索由镇企牵头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模式,协商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加强林业保险的补贴机制,减少营林主体的运营压力。

五是完善顶层设计,保障市场供需平衡。国家要形成近、中、远期的详细减排目标和发展路线,同时,各地可在配额分配时预留一定比例配额用于稳定市场,设置相应使用条件并做好信息公开,使市场对配额总量及林业碳汇价格走势形成一致的预期。

六是扩大市场开放程度。在不同发展阶段对机构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财产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条件形成差异化要求,同时,探索形成现货和衍生品市场相结合的多层次发展路径,在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对冲以及投资工具的同时,进一步挖掘碳配额现货价值。

七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碳交易市场动态评估机制,分析价格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因素,从而确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出对碳市场相关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内部交易和市场操纵。

发展林业碳汇,助力乡村振兴,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生动写照,要以久久为功的精神,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总体目标。

(本文作者供职于广州市委网信办派驻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


【责任编辑:刘澄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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