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入选。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估和复审、部门审定,现将已具备条件的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通知如下: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入选。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估和复审、部门审定,现将已具备条件的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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