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联通支付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被罚118.85万元

2月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处罚款118.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徐某祺(时任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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