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2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指出,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立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有序建设”总体原则,与国土空间规划、能源电力规划、其他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统筹衔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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