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10月14日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其中提出,天然气利用分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对优先类用气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融资、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天然气利用禁止类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重浪费天然气资源、不符合能源革命要求,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淘汰的天然气利用方向。禁止类利用领域包括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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