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将推动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

浙江发布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能源领域是重点之一。

2月18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下称《政策》),制定了二十五条政策扩大该省今年有效投资、优化投资机构,以及提高投资效益。

《政策》明确,确保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2023年,浙江省并未给出投资增速的具体目标。

在二十五条政策中,有两条与能源直接相关,分别为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与全力保障先进重大项目用能。

在加快清洁能源方面,浙江省计划2024年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其中,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

这一新增量的目标约为全国的4%。国家能源局要求,2024年全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2亿千瓦左右,较2023年目标提升25%。

浙江省还聚焦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提出制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打造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

“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级奖补资金和用电峰谷时段优化、价格浮动政策。”《政策》提出,将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万根以上。

浙江省还将建立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奖补机制,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办法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导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新增新型储能150万千瓦。

近年,浙江省频繁出台政策支持储能产业发展。

根据2021年《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浙江省将建成并网100万千瓦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2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

2023年,浙江省经信厅发布的《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指出,力争到2025年,储能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 GWh,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

保障用能也是2024年浙江省扩大投资政策的重点。

《政策》指出,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大传统产业集聚提升、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2023年,浙江省的目标是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50万吨标准煤以上。

同时,浙江省将推动全省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3300亿千瓦时左右,中长期交易电力实现占比不低于95%,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浙江省还强调,要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促成企业全年绿电交易规模达60亿千瓦时以上。

去年年末,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浙江省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绿证价格在0.01-0.03元/度,并鼓励企业购买绿证抵扣能耗。

《政策》还提及,将围绕4个万亿级和4个五千亿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支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内的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物联、智能光伏、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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