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地方立法稳推进

长江海事局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23年,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船舶垃圾、生活污水交付量同比增长62%、51%,查处的船舶偷排等涉污违法行为同比减少55%。

长江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吴玉锋说,近年来,长江海事局持续推广船舶污染物“船上存储、转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累计完成船舶污水外排管路电子防伪铅封约3.2万艘,出港船舶“铅封”率达97.3%;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辖区港口配备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3600处,流动接收船183艘;强化防污信用管理,实施船舶涉污“黑白灰名单”监管制度,对116艘涉污“黑名单”重点船舶实施动态管控。

多管齐下成效显著。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船舶垃圾交付量近万吨,同比增加62.4%;生活污水交付量73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1.1%。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左中君说,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也在稳步推进。《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在2023年顺利施行,《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已启动,《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未来,长江海事局将推动船舶水污染物防治工作向支流水域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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