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意见征集,聚焦光伏、氢能和京津冀协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北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8月1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

《方案》提到,拟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考核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其他领域协同融合。

在推广应用方面,《方案》指出将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加快推动建筑、交通、水务等基础设施第五立面光伏规模化、高水平应用,规范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管理,充分挖掘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地集中式光伏、风电应用潜力。

《方案》还特别提及了对氢能产业的支持政策。将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推动建成覆盖全市、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氢试点,做好制加氢一体站建设,有效利用燕山石化本地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积极谋划绿氢输送管道,推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绿电制氢项目输送通道建设,探索研究京津冀域内输氢管道建设可行性。

围绕氢能车辆发展需求及应用场景,北京市也将规划储备并优化市域内氢能补给设施,加力推进市域内氢燃料汽车扩容增量,提升车辆出车率和运行里程。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中多次提及全面落实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在区域能源合作方面,将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年度计划,协同推进三地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技协同创新合作,搭建产业发展交流平台,培育可再生能源发展市场体系。

在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方面,京津冀的协同力量也至关重要。《方案》指出,加快打造京津、京唐、京保石等京津冀及周边跨区域氢能运输廊道,跨区域氢能廊道,加快沿线加氢站布局。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还关乎绿色电力的可持续发展。《方案》明确北京市将稳步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推动2025年及以后的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绿色电力占比超过80%,鼓励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到2030年实现绿色电力占比100%。

同时,北京市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方面表示,在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方面,北京市发改委将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和项目支持,健全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不断夯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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