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起债券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来源:中国经营报2025年08月05日 09:08作者:谭志娟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据悉,在国债发行初期为培育债券市场,我国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到2016年“营改增”改革后,将免征营业税改为免征增值税,并将地方债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纳入免税范围。

在业界看来,利息收入免税政策的出台主要旨在吸引资金进入债券市场,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优化金融市场结构,促进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

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体量已经居全球第二位,在“资产荒”背景下,机构配置国债、地方债、金融债券这类安全资产的意愿也较强。“恢复征收增值税有助于建设公平、统一的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体系。”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恢复征税后,利率债税后收益下降,可能引导资金流向信用债、股市甚至实体经济领域,这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通过恢复征收利息收入增值税也有利于拓宽政府税收来源,对缓解财政紧平衡意义显著。”

国盛证券预计,短期将带来340亿元左右的收入。随着债券滚动续作,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债券规模会持续扩大。根据测算,后续利息增值税收入规模可能达到千亿元左右。

根据《公告》,对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对于未来债券市场会产生哪些影响,范若滢认为,恢复征收利息收入增值税后,部分资金可能会从利率债转向信用债或股票市场,从而引起债券市场的波动,但这种波动整体可控。

国盛证券统计,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债券市场表现平淡,10年期国债收益率波动幅度仅2—3BP(基点)。但7月中旬以来债券市场波动加大,10年期国债收益率高点一度达到1.75%附近,较低点抬升超10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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