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披露年报 江苏证监局对奥斯佳出具警示函

7月28日,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对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做出警示。

警示函显示,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浩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全锋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江苏证监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追光者
采煤机的“超大份午餐”一刀煤!
藏在你家的“超级充电宝”
迎冬启序
精彩图集
济青高铁潍东上行联络线两座连续梁合龙
“双十一” 夜间物流忙
2025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在四川宜宾开幕
浙江首座220千伏新型数字智能变电站投运
未按期披露年报 江苏证监局对奥斯佳出具警示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