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对沾化嘉实化工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75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2024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西南角进行挖掘,发现大量编织袋内装有不明黄色和白色固体物质,部分已与土壤混合,现场无防渗漏措施。经山东中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物质属于危险废物,且周边土壤已受到污染。
调查过程中,公司原负责人韩如祥称对填埋行为不知情,但因企业多次变更负责人,生态环境局表示难以深入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因违法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防渗措施且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最终处以75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