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下挫近5%!瑞丰光电相关人员收深交所监管函

5月12日,瑞丰光电(300241.SZ)开盘后低开低走,截至当天收盘,公司股价下跌4.86%,报5.09元/股

近日,瑞丰光电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龚伟斌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瑞丰光电对联营企业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能车灯”)股权激励事项核算不规范,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未完整确认唯能车灯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深圳证监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5.2.7条和第7.1.2条的规定;龚伟斌作为公司董事长、陈永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雅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5.1.2条的规定。

瑞丰光电表示,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资料显示,瑞丰光电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上市日期2011年7月12日。

瑞丰光电一季报数据显示,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3.85亿元同比增长16.90%,营业总支出3.58亿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营业支出2.85亿元,销售费用1718.39万元,管理费用2889.75万元,财务费用155.38万元。营业利润3424.24万元,同比增长488.09%。

2024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5.45亿元,同比增长12.17%;归母净利润为3158.45万元,同比增长168.7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701.45万元,同比增长124.31%;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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