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同日宣布,将不再设立监事会

来源:界面新闻2025年04月30日 10:14作者:江怡曼

近日,5家国有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同时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表示将修改公司章程,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各家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4月29日晚间,交通银行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建设银行公告显示,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全票通过。本项议案的相关事项将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批,详情将于股东大会通函中披露。

工商银行方面称,关于审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及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通过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农业银行也全票通过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议案,并表明该议案尚需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也在公告中表示,董事会全票通过向股东大会提交《不再设立中国银行监事会》的议案。

除了国有银行之外,4月29日,招商银行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和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步废止。该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早之前,长沙银行监事会已于4月25日审议通过有关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024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责任编辑:王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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