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网2025年04月24日 21:31作者:周圆 魏弘毅

记者24日获悉,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印发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同步废止。

新版规定将全国火灾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公安部调整为国家消防救援局,规定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建立火灾数据共享通报机制,汇总掌握全国的火灾情况;根据火灾伤亡救治资料和医学研究临床数据,将火灾死亡统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更加准确反映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原“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对应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损失等级划分标准,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1亿元、3亿元”。

新版规定还增加了“轻微火灾”分类。在分析火灾历史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农村、东部西部的收入差距,在“一般”火灾等级中增加“轻微火灾”分类,明确“无人员伤亡且直接财产损失低于1000元的为轻微火灾”。

此外,新版规定强化了火灾统计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火灾统计数据不应当直接作为考核、评价区域性消防工作和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指标,鼓励探索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增设统计违法通报、移送制度;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火灾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火灾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理、处分的措施和依据。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能源之问 | 深耕采煤沉陷区新能源 助力海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院士对话|“十五五”,氢能发展最好的切入点在哪里?
网传深圳比亚迪坪山工厂出现火情:浓烟滚滚,火势明显
院士对话:如何提升区域能源的自给率

精彩图集

力箭二号遥一运载火箭发射成功
美以伊战事30天——战争阴影下两座城市的日常
世界最大水下盾构隧道实现双层贯通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
新版《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