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13万元

3月7日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

同时,虞某峰(时任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对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反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徐某(时任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行长)对江西金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反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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