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深圳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款1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单位。2021年5月第二次续展后,通联支付业务类型变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预付卡受理(全国)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通联支付第一次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2023年12月15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通联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时任通联支付首席顾问、执行总裁熊某森,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24年7月,通联支付还因偷税漏税被税务局开出百万罚单。2024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布的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显示,通联支付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增值税约87.37万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约6.12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约219.74万元,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罚款约156.6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