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等被罚160万元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5年02月22日 10:04

2月21日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项目资本金未与贷款同比例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160万元。

同时,石立赢(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五处、客户六处处长)、郭嵩(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七处处长)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洪宇(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六处处长)、赵琪(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朱长春(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客户四处处长)被警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能源之问 | 深耕采煤沉陷区新能源 助力海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院士对话|“十五五”,氢能发展最好的切入点在哪里?
网传深圳比亚迪坪山工厂出现火情:浓烟滚滚,火势明显
院士对话:如何提升区域能源的自给率

精彩图集

力箭二号遥一运载火箭发射成功
美以伊战事30天——战争阴影下两座城市的日常
世界最大水下盾构隧道实现双层贯通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
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等被罚160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