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消息,据青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西宁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警告并处罚款8.5万元。同时,贺目(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李斯涛(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秦莹(时任该公司收展部经理)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