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开出了2025年的1号罚单。罚单显示,因十项违规,北京农商行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02.269718万。
罚单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02.269718万元。
同时,银京罚决字〔2025〕2号-8号罚单的处罚对象均为北京农商银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其中:
时任银行卡部副总经理马某林、董某霞、个人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吴某民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18.5万元、7.5万元、7.7万元;
时任银行卡部总经理叶某胜、银行卡部副总经理徐某琨分别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均被警告,罚款5万元;
时任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某娜对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罚款10万元;
时任副行长李某旭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4.9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北京农商银行时隔近5年再次收到央行的反洗钱罚单。2020年9月,该行因违反反洗钱法,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被罚款1948万元。
时任该行副行长于辉、曾林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12.8万元、3.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农商银行改制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首家批准组建的省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创立于1951年的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已发展成为金融服务覆盖北京市所有行政区和乡镇的万亿规模现代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