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收监管警示函 账户实名制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等不到位

12月20日消息,北京证监局近日公布对信达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信达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二是客户权益保护不到位;三是人员管理不到位。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于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公司对部分电话回访中表示账户非本人操作或使用的客户,未采取重新识别身份、分析识别可疑交易及反洗钱管控等措施。

关于客户权益保护不到位,公司投诉举报处理流于形式,处理投诉举报的流程与制度不匹配,公司总部未按制度要求对投资者投诉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支机构投诉事项掌握不充分

关于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员工违规买卖股票监测系统,防范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规行为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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