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驭风行动”征求意见:总规模不超300MW,鼓励配套建设储能(储热)设备

12月16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对《关于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助力辽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通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风电产业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辽宁美丽乡村提供有力支撑。统筹风能资源、接入能力、乡村基础条件,按照“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的基本原则,2024 年,在全省范围内优选“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单个试点项目装机规模不超过 2 万千瓦,全省总规模不超过 30 万千瓦。

落实项目建设条件。试点项目布局科学合理,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符合所在地区城乡发展规划,鼓励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设施农业等进行项目布局。当地风能资源较好,能够满足开发利用合理收益,原则上以拟选机位140米高程年平均风速超过7米/秒优先。项目需满足采集、监视、执行电力调度机构指令的要求,并鼓励配套建设储能(储热)设备。

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优选项目投资主体,综合考虑投资能力、运营经验、资质信用、技术优势等因素,采取竞争性配置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原则上,投资主体在全国范围内持有独立运行风电场规模不小于20万千瓦,使用上级有关资产、业绩等条件的下级公司,须取得相应授权;企业资信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前提下投资主体和村集体可以按照“村企合作模式”进行试点项目开发建设。科学制定分配机制,尊重遵循群众意愿,鼓励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并网后收益,并建立村集体对收益资金长效使用机制。项目并网后收益分配情况需报送农业农村部门,并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据风芒能源跟踪,截至目前,出辽宁外,已有山西、安徽、甘肃、云南、内蒙古、宁夏等13个省份响应国家“驭风行动”印发总体方案。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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