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弘业期货(001236.SZ)合规管理违规的罚单,罚单指出,弘业期货存在分支机构向公司境外子公司介绍客户并向员工发放业绩提成的情况,这明显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要求。
江苏证监局对弘业期货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自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弘业期货还需向江苏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弘业期货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0.08亿元人民币,隶属于江苏省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主要金融中心和重点城市设立39家分支机构。
根据弘业期货2024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88亿元,同比增长82.17%;归母净利润为1642.00万元,同比增长1702.6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90.42万元,同比增长233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