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第二大股东海吉雅拟减持不超3.00%股份 2024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降18.65%

12月3日,新锦动力(300157)发布公告称,第二大股东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176.76万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告显示,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为海吉雅自身财务安排,股份来源为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吉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2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8%。

公开资料显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领域的高端装备制造和综合服务。公司装备类产品主要为离心式压缩机、工业驱动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应用范围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天然气输送、天然气液化、绿色能源、绿色发电及储能等。

2024年前三季度,新锦动力营业收入为3.91亿元,同比下降27.73%;归母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下降18.6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956.91万元,同比下降2.16%;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锦动力今年4月收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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