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日出东方高管焦青太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年12月03日 16:08

12月3日,日出东方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焦青太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焦青太的配偶孙克美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9日买入18.87万股,成交金额70.55万元,2024年11月7日卖出4.94万股,成交金额32.21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焦青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1月29日盘后,日出东方公告,公司获悉,副总经理焦青太配偶孙克美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上交所对焦青太予以监管警示。

11月3日,江苏储能行业协议官网披露,11月1日,连云港迎来了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新里程碑——“华为超充中国行·连云港站”日出东方全液冷超充站上线仪式在日出东方连云港总部基地举行,这是集成了华为全液冷超充技术和日出东方“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示范充电站,也是苏北地区首座光储超充示范电站。

日出东方多次在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中提示风险,称建设此超充站仅系采购华为超充充电桩产品,目前该超充站处于内部试用阶段,并未形成相关业务收入和收益。公司还特别强调,首座光储充电站业务并未实质性展开商业运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公司暂无大规模推广光储充电站业务的计划。

业绩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日出东方营业收入为32.69亿元,同比下降6.28%;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67亿元、0.12亿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60.40%、90.22%,呈现加速下降趋势。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1.45亿元、0.11亿元,同比下降19.82%、86.25%,扣非净利润为-0.03亿元,同比盈转亏。

【责任编辑:李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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