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华东监能罚字【2024】72号文件,对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指出,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针对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辨识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存在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约谈笔录等资料为证。
华东监管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决定对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行为,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