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五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补充说明关于股权架构、合规经营等事项。
具体而言,监管机构要求五洲能源补充说明其股权架构,包括对河南五洲燃气收购鄢陵县汇源燃气的详细情况,以及对长葛五洲燃气香港收购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在合规经营方面,五洲能源被要求解释在建和已建项目的土地使用合法性,以及为何部分在建项目未完成相关安全手续。
公开资料显示,五洲能源成立于2001年,已在河南省的天然气分销市场运营逾20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该公司在2023年成为河南省主要地级市许昌最大的天然气分销商,拥有特许经营权于长葛、许昌及鄢陵等地区,通过城市管道网络向终端用户销售管道天然气。
招股书显示,截至递表日,经过重组后,公司实控人万啸天、万四海及万莉通过多个中间实体持有并控制五洲能源100%股权。其中,万莉为万四海的女儿,万啸天则为万四海的儿子。递交招股书前夕,五洲能源向公司股东宣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末股息为1.6亿元。
招股书显示,2021-2023年,五洲能源收入分别为9.48亿元、12.66亿元和12.17亿元,净利分别为0.59亿元、1.11亿元和1.1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洲能源大部分的收益产生自根据特许经营权于特许经营区域透过城市管道网络向终端用户销售管道天然气。根据特许经营权(分别为长葛特许经营权、许昌特许经营权及鄢陵特许经营权),公司拥有于特许经营区域销售及分销管道天然气以及建设城市管道网络的独家权利,为期30年,届满日期分别为2036年5月、2041年9月及2042年3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营过程中,五洲能源存在多起不合规事件。
招股书显示,迫于业务需求,公司为加快向相关区域的新用户供应天然气,公司在未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的情况下即开始建设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并在未完成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据了解,上述供应设施共涉及4个分输站、1个城市门站、3个调压站等。
此外,五洲能源还存在未完成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监管程序而导致土地产权缺陷,未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备案竣工检验,未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未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与设计审查及安全设施验收等不合规事件。为应对上述不合规事件,公司作出拨备约2770万元。
除上述不合规事件外,五洲能源附属公司还曾欠缴社保及公积金。招股书显示,在2021-2023年,少缴纳的社会保险分别为150万元、180万元和190万元,合计超过500万元;同期,公司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则分别为50万元、50万元和40万元,合计近1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