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3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罚款 90 万元,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警告,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警告。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
资料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前身“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 2012 年在重庆成立,2016 年完成增资重组并变更为现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 年注册资本增至 47.7 亿元。
据悉,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服务长安乘用车、长安新能源、阿维塔、欧尚汽车、凯程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品牌新车业务,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主要为汽车经销商、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
据中国网报道,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显示,上半年长安汽车金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亿元,利润总额8.27亿元,净利润7.0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安汽车金融公司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下的资产总额为588.76亿元,净资产为111.45亿元,贷款余额553.62亿元,较年初减少83.51亿元,负债总额477.3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