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云鼎科技(000409.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多期年报信披不准确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15年10月,云鼎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之源”),持股比例70%。2020年,力之源被置出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经查,力之源2015年和2016年通过银行票据向销售客户收回货款0.69亿元、0.52亿元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云鼎科技2015年和2016年定期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山东证监局认为,张虹作为云鼎科技时任董事长、郭长洲作为时任总经理、李清华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此,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云鼎科技是山东能源集团旗下专注于信息技术服务和工业智能化应用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致力于为矿山、电力、化工、新能源等行业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是煤炭行业信息技术头部企业、山东省首批网络安全重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