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襄阳市政府网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公告指出:
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鼓励使用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原《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8月12日,襄阳市政府网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公告指出:
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鼓励使用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原《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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