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SZ300839,下称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对照现行税收政策,已于2024年8月9日申报消费税4.28亿元及附加税费5137.84万元,共计4.8亿元,并将于近日尽快安排缴纳。
同日发布异动公告,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8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税事项最新进展的通报》。
税务局表示,前期,我局在日常税收风险管理中,发现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经多次开展政策宣讲和沟通,目前,企业已自主申报了2023年7月份以来的有关税费。
2024年6月13日晚间,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基于目前公司经营资金困难,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停产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博汇股份指出,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芳烃系列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上述装置生产的产品,本次停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上述装置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公司将充分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博汇股份表示,公司将继续关注市场和政策环境的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控制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各项节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逐步安排员工放假、减薪、裁员等方式,努力维持日常经营活动。
博汇股份还发出风险警示,公司主要生产装置的停产,使公司面临经营风险,将给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带来不利影响。停产期间,公司将全力做好安全环保、资金筹措等各方面工作,努力化解相关风险。虽然公司尽最大努力争取早日复工复产,但仍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
博汇股份的停产风波始于2023年6月30日。彼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下称《消费税执行口径》),其中规定“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3月29日,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影响约为3.0亿元,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博汇股份表示,公司已成立应对小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论证,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异议。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没有列示的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第二、 税务总局公告的法规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因此公司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
于是,在《税务事项通知书》下发两个多月后,博汇股份对主要生产装置进行停产应对。
公开资料显示,博汇股份成立于2005年,,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化工新材料细分领域的技术研究及创新,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具有年产40万吨环保芳烃油和年产40万吨重芳烃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环保芳烃油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日化用品、纺织、化纤、橡胶、改性塑料、机械加工等领域;重芳烃类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电池负极以及工业油脂等领域。
数据显示,2023年,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7.78亿元,同比下滑6.32%;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03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2022年该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2亿元。2024年一季度,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同比增长90.69%;归母净利润-9942.68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上年同期为5387.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