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刘建明、王向东免职的通知。其中,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建明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以下为原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刘建明、王向东免职的通知
川府函〔2024〕19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
刘建明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王向东的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消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刘建明、王向东免职的通知。其中,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建明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以下为原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刘建明、王向东免职的通知
川府函〔2024〕19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
刘建明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王向东的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消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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