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国开行湖北省分行被罚45.5万元

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被罚45.5万元,三位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此次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其作出警告、罚款4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何某林、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四处扶贫金融事业部分部处长徐某东、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科技金融处处长张某分别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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