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观想科技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年06月03日 22:33

深交所6月3日下发关于对观想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4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1万元,同比下降111.84%。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负且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但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魏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礼节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易津禾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责任编辑:李扬子】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总书记的两会关切丨全国两会上 习近平多次强调政绩观
两会热点追踪丨全球最快高铁列车最新消息来了
两会热点追踪丨中国发展人工智能有哪些优势?
@“十五五”规划,未来5年我的职业该如何规划?

精彩图集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经济主题记者会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
两会新华社快讯:习近平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在京举行
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观想科技及董事长等收深交所监管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