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新房竣工验收前需由业主查验 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日报2024年05月24日 17:50

业主为新家质量把关将成为一项制度。5月24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查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在住宅工程验收前试行业主查验,将新房验收、交付纠纷问题前置并推动解决,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过去,新楼盘在验收、交付之际时有发生业主集中投诉质量缺陷、货不对板的问题。对此,《办法》首次明确推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业主查验制度,组织购房业主对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质量、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

根据《办法》,业主查验需要在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分户验收,指的是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前,对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

“此次细化完善了原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包括细化了分户验收分项、指标;要求逐户、逐间进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分户验收实施过程可追溯;引进独立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质量分户验收成果进行比对复核;对分户验收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在业主查验的时间方面,《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提前不少于7日按约定方式通知业主查验。业主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或授权他人参与查验,总人数不超过3人。

查验完成后,建设单位依据查验成果建立问题台账,并根据问题台账,组织工程参建方进行整改,逐一销项。对业主在查验活动中提出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超出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的诉求,经建设单位与业主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责任编辑:李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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