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财报修正公告 利尔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利尔达(832149)昨日披露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北交所指出,利尔达于2月29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后于4月23日披露相关修正公告。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修正公告中相关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其中净利润由662.44万元修正为-601.60万元,差异幅度为190.82%,且涉及盈亏性质变动(由盈转亏)。利尔达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叶文光、总经理陈凯、财务负责人孙其祖作为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利尔达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规定。北交所对利尔达、叶文光、陈凯、孙其祖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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