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深交所向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杨依明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中体现,杨依明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智动力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2021年度智动力对收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评估时,未充分考虑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所使用的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导致2021年及2022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智动力对前期相关商誉、资产减值损失以及相关减值补偿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约-2.56亿元重述为约-2.19亿元,重述金额3719.86万元,占重述前金额绝对值的14.51%。
监管函中认为,杨依明作为智动力时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任期内的智动力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智动力4月24日晚间发布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约13.87亿元,同比减少2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5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9752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17.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1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835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