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检查中发现问题及相应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北京约范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该企业做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小萨劲海餐饮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其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处罚。
北京小核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及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与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三十二条,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
北京味美浓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未能及时更新,涉嫌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北京捞鲜居餐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并警告。
北京可多味美餐饮中心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情况,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并警告。
北京挖吖挖餐饮有限公司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同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并警告。
北京乐食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并警告。
北京炙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共享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御面王餐饮有限公司均存在环境卫生不洁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分别对这三家企业做出责令改正并警告的处罚决定。
北京华莱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食品原材料贮存实施控制要求,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该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