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经网消息,海大集团(002311.SZ,股价43.55元,市值724.56亿元)持股的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文号为“淄环罚字﹝2024﹞第2号”的处罚书显示,“2024年1月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2023〕072号、073号)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及26日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氨氮B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不得高于45mg/L和总氮B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不得高于70mg/L的规定。其中,2023年12月25日氨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67.9mg/L,总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80.0mg/L,分别超标0.51倍和0.14倍;2023年12月26日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氨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60.1mg/L,总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71.7mg/L,分别超标0.34倍和0.02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3.98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