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托支付环节收费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 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210万元

4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因受托支付环节收费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被罚款210万元。

时任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姜凤喜,对公司受托支付环节收费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谭勇军,对分支机构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副行长赵峰,对分支机构存贷挂钩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二道支行副行长张清宇,对分支机构贷后检查不尽职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国继凯,对分支机构未及时调整贷款风险分类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大经路支行副行长李岩,对分支机构未及时调整贷款风险分类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时任建设银行长春铁路支行副行长侯亮,对分支机构供应链业务不审慎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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