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公共门厅、楼梯间停放、充电!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年03月07日 14:19

据广西消防微信公众号显示,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在广西发生,近日,广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坚持分析研判到位、部门履行职责到位、各项制度机制到位、全面宣传教育到位,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发改、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治安和交警等部门,充分发挥各媒体平台作用,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风险隐患的全民教育,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自治区消安委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关于做好居民家庭火灾防范的通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进村入户,进一步夯实居民家庭火灾防范工作共识共为。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自治区政法委通过“综治系统”督促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巡查频次,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农村、“九小场所”开展“面对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的排查整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对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以及由此带来的火灾风险隐患,确保公众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管理。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将严格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应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火分隔。

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方面,广西将推动新型灭火设施和技术应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物业小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加快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和充电设施技术改造。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无线充电、电压监控、自动断电、过载保护和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安装了简易喷淋的充电场所

此外,广西还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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