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简称:常熟汽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罗喜芳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详细指出,常熟汽饰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且风险提示不充分。此外,罗喜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公告,常熟汽饰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包括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等三个项目均未按期完成建设,且公司未能依规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出现异常的原因。
上交所指出,常熟汽饰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对常熟汽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罗喜芳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